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东方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的邀请函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东方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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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2022-*****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5日 10:43
名  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东方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的邀请函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东方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的邀请函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2〕387号)文件要求,为使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清楚掌握本村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我市“三调”成果运用的舆论宣传,增强我市农村基层广大群众国情认知和国策意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开展东方市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欢迎有意向的技术单位前来了解并向我局提交意向函。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技术要求

调查宣传单位需要熟悉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技术标准,了解利用第三次调查成果宣传具体工作要求和内容,在技术上保障东方市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

调查宣传单位以我市各个行政村调查界线范围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印制简洁清晰的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类面积表,标明行政村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及村庄建设用地等主要地类的分布和数量。

以行政村为单位打印宣传手册、横幅,宣传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以及我省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十条措施等政策规定,提高村干部和村民自觉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对农村基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国土调查云系统应用培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配合乡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能力。

(三)宣传人员

调查宣传单位应按工作要求安排宣传活动负责人,培训活动宣讲人和宣传现场活动人员投入到工作中。培训活动宣讲人和宣传现场活动人员需熟悉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保障东方市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开展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工作全覆盖各行政村,达到宣传效果。

(四)主要成果

调查宣传单位应向我市提交东方市各行政村“三调”成果挂图海报;东方市各行政村“三调”成果地类面积表;东方市整体“三调”成果宣传小册;东方市整体“三调”宣传音频;东方市各行政村“三调”微信宣传页面;东方市各行政村“三调”成果宣传工作成果汇总册,宣讲PPT、宣传活动照片,宣传工作成果报告等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204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

四、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国土变更调查及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经验,熟悉我市自然资源状况,有承担省内其他市县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宣传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需携带报名资料:①报价函;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测绘资质证书;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授权委托书;⑥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工作方案。

(三)谢绝联合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咨询电话:********188*****609

六、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行政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5日

相关文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调查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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