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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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项目
招标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
(招标编号:HYHA2022-1625)
3701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本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提供对账单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银企对账电
子数据制作对账单,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银企对账单上打印二维码。打印、封装和邮寄银
企对账单及委托单位对账单,并负责收回对账回执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
务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困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清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
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
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
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7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对账单服务业绩证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m.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
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HYH2022-1625)采用公开招标
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
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提供对账单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银企对
账电子数据制作对账单,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银企对账单上打印二维码。打印、封装和邮
寄银企对账单及委托单位对账单,并负责收回对账回执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
术服务规范书。
1.2合同有效期:两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
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
施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日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
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7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对账单服务业绩证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m.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北京时间9:30至
17: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2地块3栋18层招
标五部或将以下文件发送邮件至hyhatt@126.com,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类似业绩:
[4]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
[5]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类别信息
1购买文件单位名称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
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联系人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开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用发票
口增值税普通发票
口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
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
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
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
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w,cebpubservice,.com/)和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张经理
理有

专用章
电话:15668372337、15965900085:
5)
电子邮箱:hyhatt@126.com:
2862351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
账号:15159101040022530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账单服务采购项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8层
联系人:李欣欣、张庆泽
电话:15668372337
电子邮件:hyhawbevip..126.co
领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人季颈阳管翠有珍
招标业务专用章
(6)
012076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山东省分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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