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及南宾支路道路工程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道路工程B标段(K1+400~K2+781.397)
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及南宾支路道路工程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道路工程B标段(K1+400~K2+781.3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道路工程 B标段(K1+400~K2+781.397)(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审批[2020]1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规划红线图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 ********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积善园区四期主干道三期道路工程 B标段(K1+400~K2+781.397),道路长度1381.397m,道路修建宽度42m,车道数四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24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设雨水管为III级钢筋混凝土管及砌筑井等给水排水工程,96套双臂路灯路灯工程及涵洞工程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工程量清单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因平台提供招标文件为固化模板本条款暂时无法修改,特此说明。。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5日 08:30:00至2022年9月12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8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 ******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洋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3*****256,传真:/
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21号(建行)12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5*****900,传真:/
联系人:杜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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