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洪泽县岔河镇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人:洪泽县农业委员会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
  4.1工程地点:洪泽县岔河镇其虎、东陈、唐圩、南街村。
  4.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防护林工程、农药化肥减施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防护林工程:在项目建设区主干道两侧种植乔木;

  (2)农药化肥减施工程:购置杀虫灯、建设粪便收集池、堆沤池;

  (3)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购置旋耕机、农用运输车,建设堆沤池等;

  (4)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实施三清除工程、土方整理工程、植物种植工程等;

  (5)配套工程:建设灌溉渠、机耕路等。

  4.3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含调整估算)、,方案优化必须直至甲方满意;
  (2)优化方案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4)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4.4本次设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5本次设计招标的最高限价:22万元

  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与方案优化(直至甲方满意)(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需二次设计的部分)、图纸评审、内部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技术要求、以及提供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方案调整、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4.6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5招标内容及报名条件:
5.1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是为了选择4.2所述内容的施工设计单位。初步设计需提供两个及以上备选方案,同时每个方案的每套图纸中必须对每个地段提供附有代表性的效果图。初步设计的每个方案必须提供不少于5套图纸。
5.2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绿化设计说明和现场的地形、地貌进行方案设计与方案优化(直至甲方满意)(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需二次设计的部分)。所有施工图必须一次性设计到位并全部提供(含需二次设计的部分),施工图要求标注明确、节点详细,充分满足施工的需要,满足并达到施工深度及相关技术服务和内部配套设施设计。
5.3报名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3.5参与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高级工程师。
5.3.6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5.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7日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地点:
7.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公告日的每天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于洪泽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7.2经办人还需携带U盘拷取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7.3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7.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8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分配:投标总报价80分,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后期服务措施20分
8.1投标总报价 80分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1.0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5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分,扣完为止。
8.2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后期服务措施20分
8.2.1项目实施计划、设计周期是否切实可行,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合理。(满分6分)
8.2.2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满分8分)
8.2.3后期服务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满分6分)
9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方案优化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30%,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的40%,工程完成施工招投标后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3)余款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3月18 日14:30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洪泽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12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尹成胜 133*****222

   招标代理:刘勇 189*****997

  洪泽县农业委员会

2015年0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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