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01破7号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者的公告
(2022)辽01破7号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者的公告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者的公告
2022年9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分别裁定受理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铝合金精深加工有限公司、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忠旺全铝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忠旺(辽阳)铝模板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忠旺铝合金精深加工有限公司、忠旺(营口)高精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模具有限公司、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营口忠旺炭素制品有限公司、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营口忠旺铝材料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铝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重整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价值,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遴选重整投资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是行业领先的铝加工产品制造商,经过近三十年发展,已形成从电解铝、铝挤压、铝压延到精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生产基地位于辽宁省内辽阳、营口、盘锦、葫芦岛以及天津、安徽芜湖等地,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者旨在借助投资者在产业、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在铝加工领域的资源,全面提升企业价值,依法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重整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资者近三年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者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质要求。
(四)本次投资者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有铝加工或上下游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投资者应当具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规模和资金实力,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原则上,投资者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00亿元,有意参与部分板块资产投资且在对应细分领域具备优势行业地位的,可适当放宽。
(六)投资者应具备管理和运营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的能力。
(七)投资者应保持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未来继续聚焦于铝产业。
(八)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者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者招募,其中至少有一家联合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上述第(五)项和第(六)项招募条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符合其它招募条件。
(九)意向投资者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十)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意向投资者”)应于2022年10月31日18时(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5份)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或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以下电子邮箱。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9号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ZWJT0902@163.com
(3)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4)联系电话:186*****000、130*****81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者关于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
(3)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资,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
(5)意向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无法按照本公告报名材料的要求进行签字的情形);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7)意向投资者承诺配合管理人反向尽职调查工作;
(8)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明确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提交报名材料者(以下简称“授权提交人”)。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者需逐项加盖公章。如意向投资者为联合体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并逐项加盖各自公章,汇总后由授权提交人以联合体名义统一提交。
意向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者需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二) 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者。
(三)缴纳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者在收到管理人出具的意向投资者通过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包括收到通知当日),应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重整投资意向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307*****555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为免疑义,联合体整体应缴纳人民币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意向保证金,联合体成员拆分缴纳或有其他安排的,应当在《报名意向书》中注明退款账户,退款账户应与打款账户一致。
后续管理人有权结合战投招募工作整体进展,要求意向投资者追加保证金。原则上,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入围后续另选轮次的意向投资者,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
(四)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者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忠旺集团等16家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者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估值及依据、交易结构、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
(六)遴选
管理人将在沈阳中院的监督指导下,视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遴选工作,并根据相关遴选工作机制确定最终投资者。
(七)签署协议
投资者最终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同时,管理人有权决定调整、修改、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者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者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此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2.本公告适用于全体投资者,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意向投资者未按管理人要求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其自愿撤回报名。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意向书
2.授权委托书(范本)
3.保密承诺函(范本)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5日
标签: 招募重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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