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智能温室工程及管理用房招标公告
保温智能温室工程及管理用房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备案编号:ZCGK20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驼峰式三层内保温智能温室及管理用房工程已由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第一标段驼峰式三层内保温智能温室
(1)建设规模:本驼峰式三层内保温智能温室位于齐齐哈尔市区,共3座,每座面积为900平方米,肩高1.7米,宽度15米,长60米,拱梁高度6米,驼峰高度1米,驼峰宽度2.8米;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智能温室的总体设计,温室相关设备的购置或加工,框架结构,通风系统,内保温被系统,加热系统,喷淋和施肥系统,配电及计算机控制系统等。温室安装与调试,系统集成,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软件的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专项投资;
(6)总投资额:*******.00元;
(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管理用房
(1)建设规模:110平方米;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专项投资;
(6)总投资额:385000.00元;
(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第一标段应具备营业范围为农用大棚设计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第二标段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欢迎凡具备适合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第一标段投标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社会保障证明;第二标段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现场提供养老证明),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3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海波 郭琳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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