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
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已经龙岗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9月6日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湾 | 大龙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南岭股份合作公司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 4925 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1735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
2 | 南湾 | 国立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铭兴诚业投资有限公司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 3000 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 2930 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
3 | 南湾 | 庄氏大厦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云成投资有限公司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352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
4 | 吉华 | 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603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2115平方米的水域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
5 | 吉华 | 石龙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 深圳市泰富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①原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计划调整后更新单元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南湾街道大龙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南湾街道国立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南湾街道庄氏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吉华街道石龙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标签: 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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