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0万吨/年南海凝析油及轻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关于120万吨/年南海凝析油及轻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120万吨/年南海凝析油及轻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长期使用林地,用于建设“120万吨/年南海凝析油及轻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使用林地单位: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
二、申请使用林地用途:建设“120万吨/年南海凝析油及轻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三、申请使用林地位置、范围及面积: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临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面积0.1688公顷。
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或疑问,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公示期间向东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谭金飞:176*****000
麦名扬:139*****032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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