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2021年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项目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2.2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工程测绘、初步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3项目规模:高新区内绿化养护及彩化、零星工程;公园维护及管理;市政道路维护工程;道路标线施划工程;路灯维护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四五期项目)及交通信号灯运行维护。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2.5计划投资额:100万元;

2.6服务周期:计划服务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与建设计划中的施工工期相对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要求对零星工程等进行勘察、设计、测绘,每项任务应在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设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2022年0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④符合招标公告3.3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⑥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招标文件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2年 9 月27日09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9月 27 日09时30分在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开标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21幢10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联 系 人:曲经理

联系电话:131*****883


标签: 养护工程 基础设施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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