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江西省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函》(财办综〔2022〕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专项彩票公益金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金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20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专项彩票公益金*****万元,我省及时采用因素法与重点支持相结合方式将资金分配至设区市。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综〔2021〕17号),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并指导市县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此外,在“十四五”项目申报上,我省早着手,早准备,立足解决原中央苏区底子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重点考虑养老事业供需矛盾突出、残疾人事业服务紧缺和体育事业发展落后等现状,确定了“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重点申报方向,扎实抓好项目储备。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采用因素法与重点支持相结合的方法,即以人口数(权重60%)、65岁以上老年人人数(权重20%)、持证残疾人人数(权重20%)为因素,同时考虑原中央苏区核心区瑞金市特殊因素,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赣财综指〔2021〕5号),将中央专项资金*****万元全部分解下达,其中分配赣州市9219万元(含因素法之外另外单独安排原中央苏区核心区瑞金市的500万元),吉安市4541万元,抚州市3540万元。各有关设区市均按照要求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并确定了支持的项目及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全省总投入*****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 *****万元、地方资金*****万元、其他资金2168万元,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执行共计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万元,地方资金实际支出*****万元,其他资金实际支出108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21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综〔2021〕17号)以及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监督、项目验收、资金绩效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并达到预期目标,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属性,精心选择并建设了一批“十四五”时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重点解决了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完善了体育场馆设施,提高了残疾人康复场所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了我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全民健身、残疾人康复、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补齐了民生短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的面貌,有力推动了这些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步伐,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高了市民对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认同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1年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总项目182个,当年完工绩效目标设定67个,其中:支持民政福利类项目建设数量26个;支持全民健身项目建设数量17个;支持助残项目建设数量4个;支持社区项目建设数量16个,其他类项目4个。实际完工建设项目总数量67个,设定当年完工的项目总数和各类项目数量均已如期完成。其余未设定于2021年完工的11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宣传标识合格率均达到100%。

时效指标:2021年工作任务完成实效性、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方面均达到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拨付均按工程进度拨付,预期完工项目均达到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实施后社会效益突出,我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提供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条件、全民健身场所条件、残疾人托养场所条件均明显改善,彩票公益金宣传成效明显提升。项目建设体现了中央对苏区人民的关心关爱,充分彰显了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公益属性,受益群众对中央的关心和帮助十分感激。

3.满意度指标情况。在群众总体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相关市县财政部门对项目所在地的服务对象以问卷调查、实地访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受益群体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存在2021年度中央专项资金支出率不高等问题。支出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第一年,部分县区是首次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在选择确定建设项目上耗时较长。加上大部分建设项目在当年开工,设定的完工时间不在当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较多。此外,部分基础建设类项目审批涉及到国土、规划、消防、环评以及采购招标的环节较多,部分项目因为疫情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强科学指导,督促有关市县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拨付,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调度了解情况,跟进了解掌握各地项目实施进展,督促有关市县积极争取国土、消防、规划等部门支持,协调帮助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选址、规划等问题。三是督促加快项目进度,要求各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积极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压实支出责任,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支出主体责任,根据工程量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建成投入使用。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缓慢的单位要予以警示,并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自评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及时整改,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市县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落实;二是完善制度,按照中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及时修订我省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奖优罚劣,将资金绩效作为资金分配因素之一,赋予一定权重,作为今后年度对市县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各绩效自评单位已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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