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内燃叉车招标公告

林德内燃叉车招标公告

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林德内燃叉车项目招标公告


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林德内燃叉车项目招标(南铁段招【2015】5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

名称: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底福州东站 邮编:350013

联系人:陈兰花 联系电话:市电****-******** 传真:

技术咨询:王荣华 电话:****-******** 137*****542

二、招标依据

《福州车务段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实施办法》

三、招标内容

林德内燃叉车(36台H18、12台H30,共计48台)维修保养委托修理及配件采购1批(规格型号、数量见附表)。

四、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企业所具有的以下资信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特许证、产品鉴定证书、银行资信材料等内容。

五、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机动车辆),需在福州市有公司或者固定办事处,派驻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到福州东站、杜坞站、马尾站和魁岐站等车站驻点维修,出现故障能在8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当天修复,临时抢修随叫随到。工作人员具有林德叉车专业培训经历,具备林德叉车修理能力。

4. 投标人应是具有林德内燃叉车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5.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和配件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两年来承担过此类维保项目和销售过同型号配件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并提供用户使用意见报告、合同等复印件,注明用户联络电话以备抽查。

6.投标物必须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技术完整性,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质量标准和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全项投标、全部响应,如只投几项,按无效投标。


六、技术及其他要求

1、供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机动车辆},工作人员具有林德叉车培训经历,具备林德叉车修理能力。

2、 配件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达到林德H18、H30型内燃叉车配件使用要求,所有配件必须是林德H18、H30型内燃叉车正规配件,并与需方现在使用的叉车配套。

3、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验收标准按照林德叉车保养手册执行;故障维修和发动机大修验收标准按照《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有关大修标准执行;配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4、 故障维修质量需达到《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要求,如因供方维修不到位造成重复修理,产生的配件损耗由供方自行承担;配件质保期3个月(发动机按照1年或1000小时,先到为准),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由于供货方配件自身质量及规格尺寸问题,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无论是否超过质保期,只要是未使用过的新件,供货方均应负责退回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5、需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纪委的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招标日期和安排

1、投标申请:2015年2 月 28 日17:00时前,投标方应将投标申请传真到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投标申请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含手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必填)等信息。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预计在2015年3月上旬对符合资质、缴纳标书费(500元/份)的投标人发放纸质标书,标书费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为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底)陈兰花。

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自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标书为准。

南昌铁路局福州车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5年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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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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