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PPP招标公告

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PPP招标公告




西宁市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

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PPP项目已由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授权西宁市交通局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PP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HJQH-GC-*******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PPP项目

3.2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3.3 建设规模: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项目包括西宁市政府持有的所有公共泊位资源,并通过公共资源的示范效应,逐步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将其他权属、可利用泊位资源纳入项目范围。

3.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方式进行运作。中标人与西宁市城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中心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西宁市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特许经营权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将与合资公司(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合资公司(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以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西宁市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期满,将西宁市城市交通静态智能化项目无偿、完好移交给西宁市人民政府。

3.5 特许经营期:10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文件购买人,且须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需具备拥有自主研发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质或拥有集成代理权利,并且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

4.3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较综合的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与较大规模项目经验。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伍佰万元人民币(¥:5,000,000.00),2014年度总资产不少于捌佰万元人民币(¥:8,000,000.00)。

4.5在过去五(5)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错,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4.6投标人不存在停业、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情形,资产不存在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诉讼、仲裁或处罚等情形。

4.7过去五(5)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投标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投标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2 日~2015年 2 月 16 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至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受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报名。

上述资料将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

5.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

若邮寄、请将洽购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邮寄费的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传真,我公司将在收到传真后24小时内审核并寄出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招 标 人:西宁市交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zhjgjzb@163.com

8.3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

帐 号:****************5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5年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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