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嘉兴】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8日作出(2022)浙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嘉顺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8月8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4破2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嘉顺公司重整。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嘉顺公司资源有效整合和良性发展,管理人现公开招募嘉顺公司意向投资人,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嘉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各可能的风险与瑕疵。
(四)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变更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债务人概况
嘉顺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篁增产桥南侧1幢;法定代表人:高天荣;注册资本:6150万(美元);股东为富核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6558%)、嘉兴市篁利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9052%)、洪清泉(持股比例:2.4390%);经营范围:纸制品的生产、批发;工业设计;纸张、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配件、通用零部件、植物纤维、合成纤维、通讯设备、针织品、纺织品、服装、服饰、工艺品、建筑材料、钢材、文具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从事进出口业务。
三、竞价标的及重整范围内资产情况介绍
1.竞价标的为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一旦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即享有重整嘉顺公司的权利,竞价款将作为偿债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务(含暂缓认定债权预留份额)等。重整投资人将依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重整计划草案成为嘉顺公司的新股东,获得嘉顺公司100%股权。
2.拟列入重整资产的范围
(1)土地及房屋
根据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显示,嘉顺公司拥有坐落于嘉兴市凤桥镇新园路286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有证不动产外,嘉顺公司在地上还建有若干未确权的建筑物,包括食堂、简易房、可移动门卫、简易棚等,建筑面积共计约1550.85㎡。
依据浙江和诚(2021)资字第ZC202*****09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不动产的评估价为人民币*****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1月23日。
(2)设施设备
经管理人调查,嘉顺公司名下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施若干,详情可见浙江和诚(2021)资字第ZC202*****09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明细表(新增补充)》,重整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申请调取。主要机器设备见下表:
评估报告显示,嘉顺公司设备设施的评估价为人民币1567万元(包含少部分不属于债务人资产的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1月23日。
特别说明:
1.机器设备因使用多年且相关行业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可能远低于评估价,投资人应自行判断其价值。
2.原则上设备设施纳入重整范围,后续按照投资人投标的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是否纳入重整范围。
(3)应收债权
除管理人明确保留、继续催收的应收债权外,其余应收债权均由重整投资人承接。在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申请调取账面所载的应收债权情况。(以管理人提供的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四、投资人条件及要求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拥有运营嘉顺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5.嘉顺公司的债务人,以及与嘉顺公司的债务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应清偿完毕债务后,方可参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本案重整。
五、招募流程
1.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
投资人如需查阅嘉顺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初稿等明细资料的,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函(详见附件一)及书面申请(详见附件二)。
在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保密保证金100万元后,管理人将提供《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书》、《评标细则》(上述两份文件需债委会通过后提供)以及投资人所需的相关材料。
户名: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01*****06503
开户行:嘉兴银行南湖支行
如尽职调查结束后,投资人确定不报名参与重整的,可要求管理人退还保密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意向重整人确定后(预计十月下旬)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如尽职调查结束后,投资人确定报名参与重整的,上述保密保证金自动转为意向保证金的一部分。
2.投资人正式报名
投资人最迟应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系列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书》),签署《风险与瑕疵告知书》,并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到管理人账户。
3.确定投资人
按期提交全部报名材料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正式参与投资者竞标。管理人将在招募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债委会成员及管理人)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中标。投资人竞得本重整标的,应在中标后三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及保证金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人框架协议》。
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最终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评定结束的三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息)。
4.召开债权人会议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选定的中标投资人为嘉顺公司的候任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据以制定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将提交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在嘉顺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候任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六、风险和瑕疵提示
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1000万保证金的,视为作出如下承诺:
1.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嘉顺公司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出资情况、设备情况、租赁(占用)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等;
2.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并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所有不确定风险。
3.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了解嘉顺公司的土地用途、亩收亩产要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情况。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律师189*****685、王律助187*****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层,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2日
附件一
报名函
姓名/名称:
住址/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可不填):
联系方式:
本人/本公司自愿报名参与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本人/本公司郑重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要求、流程,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与风险。
意向投资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调取文件申请书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顺公司)重整的意向投资人,且已向你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现需你方披露或提供以下材料供本人/本公司对嘉顺公司做尽职调查及拟定相关投资方案使用:
1、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2、 房产、设备评估报告
3、 审计机构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
4、 项目立项相关审批材料
5、
6、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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