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冠学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鳌冠学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榕信源(2015)设代第002号 的鳌冠学校(勘察设计)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厦海发投函【2014】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鳌冠学校(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沧区鳌冠社区北部原育苗厂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995.36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0 平方米,包括小学部教学楼、教学实验综合楼、行政办公用房及初中部教学楼、食堂和体育馆等。建运动场及400 米环形体育场,同时建设绿化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等。绿地率35%,建筑密度17.71%,容积率0.52。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15801.4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030.13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及施工过程服务。本工程设计费已包含了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及施工过程服务四个阶段工作及以上上述包含工作等。

2.6.2.招标内容:

勘察招标:地质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设计招标:建筑工程设计、总平面设计、单体建筑工程设计、地下室工程设计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基坑支护设计、智能化、消防、人防设施工程、红线内的道路及各专业市政管网和综合管网设计、供配电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3)本工程土工试验室设置执行“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还需通过土工试验室设立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资料原件待查);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待查);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3日至2014 年0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 30分,到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或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沧区沧虹路146号创业大厦6楼(农商银行楼上)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 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0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1本工程设计费取费按照海沧区财政局、海沧区建设局、海沧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下达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设计取费相关控制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厦海财【2009】89号、厦沧财【2008】23号)执行。设计项目的工程总造价(暂定预算价)为14030.13万元、设计计费调整系数为 0.9 ,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无附加调整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再下浮10%,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暂为265.93万元。投标单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控制标准的70%(本报价仅作为评标报价,不作为结算报价)。

8.1.2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计费额以区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其余均按以上8.1.1条款,设计费以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京口岩小区35号楼 ;邮编: 361026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洪梅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海沧区沧虹路146号创业大厦6楼(农商银行楼上);邮编: 361026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温亚茹 ; 邮箱:xmxyzj@126.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2015年 0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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