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性污泥深度治理综合利用示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招标公告

碱性污泥深度治理综合利用示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碱性污泥深度治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2、建设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斯太经济开发区瑞联大道西侧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场地内。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年5月,系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公司位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现有员工640名,占地25×104m2,拥有固定资产2.9亿元。该公司目前拥有3万吨/年还原靛蓝连续化生产线一条,年产靛蓝3万吨,该产品主要用于棉织物和毛、呢、绒的染色及食品色素的应用,也是牛仔布的专用染料,此外还可用于生化剂和指示剂等。2014年扩建了靛蓝碱平衡调节科技创新及工艺水回收利用项目,对靛蓝生产过程中富余的混碱回收,对压滤工段洗涤水,通过技术改造进行回收利用。

  本项目为碱性污泥深度治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属于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8002.2 万元,新建碳化、陈化分离设备区450 m2,增加二氧化碳回收厂房900 m2,改造利用现有厂房1701 m2。

  本项目技术改造前,靛蓝生产工艺中碱回收工段产生的碱性污泥,全部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公司通过开发研究新工艺,以碱性污泥为原料,通过加入二氧化碳和有机溶剂乙醇,回收碱性污泥中的碱(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和有机物,得到碳酸钠、氢氧化钾和苯基甘氨酸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三废”排放量。同时新建二氧化碳回收装置以熬碱炉尾气为原料气回收二氧化碳。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9人,本项目年总耗电量486.2万kWh、蒸汽用量15090t/a。本项目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公辅设施并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二、工程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

  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将消失。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在运营期,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如下:

  ⑴废气

  本工程主要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如下:

  碱性污泥处理后的产品碳酸钠干燥时产生的废气、包装工段废气。

  上述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⑵废水

  本扩建项目废水仅为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如果治理不当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⑶固废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仅为新增职工的日常生活垃圾,如果治理不当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⑷噪声

  本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及动力设备。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循环泵、离心机、以及工艺过程中的各种送料泵类等机械动力设备。如果治理不当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少,主要为碱性污泥处理后的产品碳酸钠干燥时产生的废气和包装工段废气。该废气含少量碳酸钠粉尘,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各废气排出口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排水系统、清净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向外环境排放。通过上述综合处置措施后,可实现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要求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独立基础,加减震垫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政策要求,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应较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山西北达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索取,也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瑞联大道西侧

  联 系 人:刘文献

  联 系 电 话:138*****267

  电 子 邮 件:********3@qq.com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331号)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01

  联系人:王莉霄

  联系电话:****-******* 传真:****-*******

  (4)查阅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2)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公告、发放调查表格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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