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滨海园区新城启动区(围垦南区)主干河河道护岸及景观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南通滨海园区新城启动区(围垦南区)主干河河道护岸及景观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一、南通滨海园区新城启动区(围垦南区)主干河河道护岸及景观工程检测项目已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一干河、北二干河、北一次干河、北二次干河、北一支河以及纳潮河;
(2)工程规模:北一干河(K0+000~K1+440,不含银信金融财富在建护岸)疏浚、护岸、景观工程,约2208米;北一次干河(K0+940~K1+750)疏浚、护岸工程,约1581米;北一次干河(K0+000~K0+940)、北一支河疏浚、护岸,约2179米;北二干河(K0-168~K0+523.8)疏浚、护岸、景观工程,约1269米;北二干河(K1+340~K2+168)疏浚、护岸、景观工程;北二干河闸下游连接段护坡;纳潮河护岸工程,约1773米。实施内容包括:疏浚清淤、护岸、景观、安装等。
(3)检测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4)检测周期:自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项目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四、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 招 标
内 容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一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检测、国家规定的必须检测的项目。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具体详见图纸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江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不同时具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主单位为具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检测业绩,信誉良好;
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检测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2月16日24:00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人将于2015年2月25日24:00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 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六楼60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银行汇票。
十四、特别提示:
(1) 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详见“南通滨海园区招投标信息http://www.ntbh.gov.cn”或者“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112.25.20.117/ntbhztb/”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相关文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二楼233室 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168号文峰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吴江
电 话: ****-******** 电 话: ****-******** 138*****109


2015年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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