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兴义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拟就藤县濛江镇兴义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藤县濛江镇兴义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GTDZ5X*******-3
二、采购内容:藤县濛江镇兴义村道路硬化、照明工程设计(具体见询价采购文件) 。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2月9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上班时间(早上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
报价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丁级(含丁级)以上资质的单位。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藤县分公司(藤县政贤路31号),逾期不受理。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就全部的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的报价。报价文件中必须包括报价表、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资料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服务类型)收费标准。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 址:藤县政贤路31号 邮政编码:5433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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