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各位利害关系人: 江安县留耕镇A-3-2建设项目于2021年8月审批通过。根据项目业主杨未平等申请,为使项目符合该路段道路实际标高,拟申请对原规划设计方案底楼部分层高及标高作以下调整: 1.建筑总平面图室外标高调整 " />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留耕镇A-3-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留耕镇A-3-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各位利害关系人:
江安县留耕镇A-3-2建设项目于2021年8月审批通过。根据项目业主杨未平等申请,为使项目符合该路段道路实际标高,拟申请对原规划设计方案底楼部分层高及标高作以下调整:
1.建筑总平面图室外标高调整
1.1.西北向室外标高359.000调整为358.300
1.2.东北向室外标高358.400不变
1.3.西南向室外标高358.400调整为356.500
1.4.东南向室外标高358.400调整为356.600
2.建筑首层(商业服务网点)标高调整
2.1.±0.000(358.500)不变,1轴~3轴商业服务网点标高不变
2.2.5轴~7轴标高±0.000调整为-0.300
2.3.7轴~9轴标高±0.000调整为-0.450
2.4.9轴~10轴标高±0.000调整为-0.600
2.5.10轴~11轴标高±0.000调整为-0.750
2.6.11轴~13轴标高±0.000调整为-0.900
2.7.13轴~15轴标高±0.000调整为-1.050
2.8.15轴~16轴标高±0.000调整为-1.200
2.9.16轴~17轴标高±0.000调整为-1.350
2.10.17轴~19轴标高±0.000调整为-1.500
2.11.19轴~21轴标高±0.000调整为-1.650
2.12.23轴~25轴标高±0.000调整为-1.800
3.建筑立面图首层标高调整
3.1.1轴~25轴立面图左侧标高-0.100调整为-0.200;右侧标高±0.000调整为-1.800,-0.100调整为-2.000
3.2.25轴~1轴立面图左侧标高±0.000调整为-1.800,-0.100调整为-1.900;右侧标高不变
3.3.A轴~G轴立面图左侧标高±0.000调整为-1.800,-0.100调整为-2.000;右侧标高±0.000调整为-1.800,-0.100调整为-1.900
3.4.G轴~A轴立面图左侧标高不变,右侧标高-0.100调整为-0.200
4.建筑剖面图首层标高调整
4.1.1-1剖面图3轴~23轴标高调整(对应首层平面图标高),右侧标高-0.100调整为-1.900
4.2.2-2剖面图3轴~23轴标高调整(对应首层平面图标高),右侧标高-0.100调整为-1.900
4.3.3-3剖面图左侧标高-0.100调整为-0.450;右侧标高±0.000调整为-0.300,-0.100调整为-0.400
4.4.4-4剖面图左侧变高-0.100调整为-0.600;右侧标高±0.000调整为-0.450,-0.100调整为-0.550
该项目按上述申请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建筑高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变化。满足该宗地的规划设计通知书的规划条件。
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拟调整的方案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拟调整的规划方案等资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公示发布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5日。
若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相关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
附件:1.申请书
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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