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1、2、3、A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1、2、3、A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9月6日,我单位根据《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1、2、3、A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翡翠明珠工程的一部分,实际建设了4栋商住楼,分别为1、2、3及A栋,占地面积6858.24m2,总建筑面积*****.36m2,其中1、2、3栋层数为11层,A栋9层,总住户320户,1楼配套商业4315.64m2,已建800m3三级化粪池1座。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05平方米及*****.04平方米,主要为预留14栋住宅楼用地及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利川市环保局以“利环审[2017]73号”对《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1、废水

场地建设有雨污水集排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系统;项目区内建有1座800m3化粪池,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谋道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①居民厨房安装抽油烟机,居民楼内设置负压式烟道,油烟经烟道收集后于高空排放。②小区设置停车位,车辆行驶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区加强了绿化带建设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①配电房:设置专门的设备间,内部采用多吸声材料薄板吸收结构;②交通噪声:小区内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及进出口设置禁鸣标志,提示进出人员请勿大声喧哗等措施,减少对小区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区设置垃圾箱(桶),并安排专人维护清理,保持垃圾箱(桶)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

施工单位施工时,对工程建设产生的土石方进行了综合利用,全部用于回填场地低洼处,且采取了大量的护坡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

运营期项目区无高噪声设备运行,配电房布置于设备间内,类比相似环境,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居民及物业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主管道,经谋道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经检测,污水出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小。

3、废气

项目位于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尾气及厨房油烟,排放量少,所排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4、生态

项目区域内无受国家保护的鸟类繁殖地,也没有大型兽类栖息地,未对陆生动植物造成明显的影响。工程占用和破坏的土地面积6858.24m2,破坏植物均为当地常见种,对区域内植物物种多样性及数量影响甚微,且工程采用了绿化等方法予以补偿。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工程建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工程建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单位认为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1、2、3、A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对已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绿化等工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护生态环境。

2、结合建设单位已有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物业管理单位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并将其纳入环境管理目标。

3、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环境保护机构,建立“环境意识”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挂牌上墙。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谋道镇旅游商业街安置小区(翡翠明珠1、2、3、A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利川市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利川市谋道镇更新村1组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9*****599

邮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翡翠明珠(1、2、3、A栋)建设项目验收调查表.pdf

利川市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商业街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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