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保财险”杯交通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人保财险”杯交通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全民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减少人为隐患,共同构建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环境,根据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平安行·你我他”等活动内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公司本着“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的精神,决定联合开展“人保财险”杯交通公益作品征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作品内容及使用
以“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为主题,以“身边路、身边车、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的,运用文学、文艺、书画、摄影、音乐等多种形式,创作一批有现代交通理念和现实教育意义的交通公益作品,利用党员教育平台、新闻媒体、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警民共建平台和各大文艺院团进行集中展览、宣传和巡回演出,放手发动群众,激发社会各界正能量,从而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种类及要求
(一)文艺公益作品类
文艺作品以征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剧本为主,范围包括小品、相声、微电影、歌曲、舞蹈、地方曲艺以及诗歌、小说、散文等,内容不限,字数不限。相声、小品、微电影、歌曲、舞蹈、地方曲艺等制成光盘的,时长不超过10分钟。应标明作品类别、时长、作者及简介。
(二)书画公益作品类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幅不限,草、篆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八方,附边款2至4方;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兼及农民画、油画、水彩画等。所有作品勿须装裱,应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立意鲜明,富含启迪,引发大众思考。作品一律不退稿,每位作者每类仅限一件作品,并附作者简历(不超过150字)。根据宣传工作需要,组委会对优秀作品适时进行展览、出版、宣传及处置。
(三)摄影公益作品类
以摄影作品为主,必须是数码原作,黑白、彩色均可(电脑合成作品除外),制作成12寸精致光面,附电子文件(JPEG格式,大小不少于3M),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简历(不超过150字);摄像作品应为常用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另附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所有作品一律免交评审费。
三、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4日至8月15日止(以邮戳或邮件发出时为准)
四、评选方式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公司为主办单位,以青州市美术家协会、青州市书法家协会、青州市音乐家协会、青州市农民画协会、青州市老干部书画研究会、青州市青年摄影家协会、青州市小说学会为协办单位,由相关领导及各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作品的筛选和评审,下设办公室设征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协办单位负责本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行业领域内作品的组织、创作、收集、上报。
五、表彰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针对协办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组织,个人奖面向社会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个人作品按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学生作品或同类作品种数较多不便评比的,视情况设立优胜奖,颁发奖品或证书。
六、特别声明
(一)参选作品必须是原稿(复制稿或影印稿不得参选),所有作品一律不退稿,其著作权归青州市公安局所有。
(二)凡参加比赛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不得与其它已被公开或是被采用了的作品相混或有相似之嫌。模仿、嫖窃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如有模仿、嫖窃他人作品被选中获奖,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并由其本人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三)凡投稿人投稿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选活动办公室。参加者可登陆东方花都网、青州新闻网、青州文化网、“青州交警”微博微信等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五)希望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特别欢迎教育部门组织广大师生踊跃参加比赛,将创作比赛当做学生德育教育及交通安全自我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来组织好、落实好。
七、投稿方式
作品送至或邮寄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关办,均应附电子稿,注明“交通公益征集”。
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1000号 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关办
邮编:****** 邮箱:qzjjddxjk@163.com
联系人:潘少松 电话:0536—*******
附:“青州交警”微博、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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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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