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五水综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驻马店市“五水综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五水综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2〕3号)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改革,不断提升全市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治水兴水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向,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水治理体系,培育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形成供用水新格局,以明晰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水利建设,以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效率效益,以市场化手段推进水务产业一体化,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水利建设运行体系, 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建设“六个现代化驻马店”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各级政府要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围绕全市水安全及水资源配置要求,做好涉水事务相关规划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督考核,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实施方案。
(二)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刚性约束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构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均衡匹配的新格局。
(三)改革创新,两手发力。坚持创新精神,研究涉水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投融资创新、法治创新等重大改革举措,以改革破难题,以创新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的作用,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思路,拓宽投资来源,吸引社会资本,不断激发市场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
(四)部门协同,形成合力。“五水综改”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要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科学配置资源,统筹涉水资金,形成共建共管、流转顺畅的体制机制。
(五)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稳妥审慎,有条件、有计划地推进改革。正在推进的事项要加快进度,容易突破和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率先实施,对工作难点要合力攻坚、稳步推进。加强试点培育,大胆探索,示范引路,带动促进整体工作开展。
三、改革目标
到“十四五”末,完成我市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明显,供水保障体系更加优化完善,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水权交易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充满活力、竞争有序的水市场初步形成;各级政府涉水事权更加清晰,水利投融资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水工设施实现“企业化、精准化、标准化、物业化”四化创新管理;大力推动城乡供水水务一体化改革;形成一批具有驻马店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02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至32.4m3/万元、14.0 m3/万元,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完成省定地下水置换任务;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板桥、薄山、宋家场水库水质常年保持Ⅲ类及以上标准,宿鸭湖水库水质达到国定和省定标准;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78%,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56;水土保持率提高至94.78%。
到2035年,基本建成全市域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形成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多用再生水、涵养地下水、引入境外水的用水格局。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格局。基本建成系统完备、丰枯调剂、循环畅通、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水网,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重点任务
推进“五水综改”,水源是前提,水权是基础,水利是根本,水工是支柱,水务是主业。
(一)水源改革
通过水源改革,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形成用水新格局,构建较为完善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加强水资源管理。坚持“四水四定”,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驻马店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水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规划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取用水监管,完成各县(区)水资源监控站点建设任务,提高水资源监控信息化水平。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地下水超采地区水源地表化。
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全市水资源,统筹分配洪汝河等主要河流及大型水库水量,积极争取南水北调、出山店水库等外调水指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向四县供水、薄山水库向正阳县供水、出山店水库向三县供水项目建设,实施汝河向遂平供水工程,实现全市县级城镇供水水源地表化。修建宿鸭湖水库向市区和相关县的供水工程,充分发挥大型水库的兴利作用。
2.持续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强化水源涵养。保护林草植被,强化生态治理,推进河流湖泊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重点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和高标准示范(区)工程建设。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板桥、薄山、宋家场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达标建设。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和农村 “千吨万人”水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开展驻马店市重点河段生态流量调查评价,研究制定驻马店市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河流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高生态用水效率。
3.深入推进城乡水环境整治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美丽河湖”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清理整治,保障行洪安全。加大全市河湖采砂综合整治力度,搭建网络信息化监管平台,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推进城乡水污染防治。巩固市中心城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强力推进宿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宿鸭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研究制定宿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宿鸭湖流域面源污染防治补偿办法,研究适时推动水库上游河流入库生态缓冲带建设,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实施最严格的考核制度。
4.加大节水工作力度
研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范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节水责任。
扎实推进节水行动。全面落实《驻马店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定额管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降耗和城镇节水降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力度,优化改革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改造与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严格落实《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费保障工作。完善水资源税征收与水资源管理业务的融合对接,推进“一网通办”和部门联合监管。研究制定驻马店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奖补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资金奖补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5.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驻马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管理办法》。
(二)水权改革
通过水权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明晰水资源的所有权、取水权、交易权和管理权,逐步建立健全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体系,形成与全市水资源禀赋相适应的水权交易市场。
6.稳步推进区域水资源确权
明确县区用水权益。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红线,以全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和市域重要河流、水库水量分配方案为依据,对全市域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确权。对南水北调等外调水,由市级统一调配,实行动态调整。
7.扎实开展取水口取水确权
开展取水口取水确权。依法实行取水许可管理,将取水权益分解到取水口,加大取水计量覆盖面,科学核定许可水量,通过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形式明确取水口的取水权。
推进灌区水权管理。加强地表水灌区管理,推动板桥、薄山、宿鸭湖等跨县区的灌区取水确权,逐步将用水权益明确到相关县区。加快井灌区取水许可办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
8.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体制机制
加快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建设。在完成水资源配置后,建立交易平台,率先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开展区域水权交易的试点。实现水资源使用从“无偿取得、有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的转变。
9.逐步建立水价形成机制
分类制定供水价格。进一步健全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水资源配置工程对工业和生态用水实行原水直供,工业用原水价格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或公开竞价;生态用水价格执行政府核算价格。实行再生水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供水价格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逐步形成再生水、地表水、外调水、地下水供水价格梯度提高的价格运行机制,促进多水源有序高效利用。
10.大胆探索水权绿色金融
研究挖掘水权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企业或个人将所拥有的水权作为抵押物开展融资,研究推动水权交易的有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活跃水权交易市场,控制交易风险。
(三)水利改革
通过水利改革,强化水利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把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性治水作为重要任务和抓手,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以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为重点,破解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题,加快补齐全市水利工程短板。
11.强化水利规划的引领和约束
做好规划谋划。围绕服务全市重大战略部署,逐步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利规划体系。编制《驻马店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重大水利工程土地保障机制,编制《驻马店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驻马店市四水同治、水土保持、农村供水保障、移民等相关涉水类规划。
强化规划落实。按照规划要求,明确目标,明确职责,规范规划管理、理顺规划关系,明确规划体系要求、加强规划实施,严格实行规划考核,有效推动规划落实。
12.加大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水利项目谋划储备。立足市情水情,进一步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等方面,研究谋划一批惠当前、利长远的水利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可持续发展局面。在已纳入国家、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专项规划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小洪河薄弱环节治理、洪汝河流域洼地治理、洪汝河水系连通、中型水库建设、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推进水利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建成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南水北调等一批水源工程、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洪汝河及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移民后期扶持、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等项目,构建完善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
13.落实水利事权划分和创新投资模式
持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与国家、省级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按照分级负责、跨区统筹的原则,制定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水利财政事权,确定支出责任。
探索水利投融资模式。创新政府投资安排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做大做强水利投融资平台,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水治理,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水工改革
通过水工改革,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对水资源调度、防洪减灾、应急调水、抗旱调水等工作的指导监管,巩固拓展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14.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骨干防洪河道工程和大中型水库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工程管理标准化,其中骨干防洪河道工程采取“专管为主,物业为辅”的管理模式。
推进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水管单位重塑性改革。研究组建市级水旱灾害防御、河湖事务和水资源监测调度等方面专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水利专业技术优势,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确山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动小型水利工程采取“以大带小”、集中管护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集约化管护。
15.加强工程监管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河湖岸线监管。完善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分类推进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埋设;做好淮河、洪汝河等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
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调度、联合运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完善水利工程自动化信息测报系统,实现防洪、供水、生态实时调度。
16.强化提升水工企业
在已成立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投融资、运行为一体的产控水投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提升,打造市级重点骨干水工劲旅。
(五)水务改革
通过水务改革,推行“横向拓展城乡供水一体化、纵向贯通水务供排一体化”机制体制,实现农村供水与城镇供水融合发展。
17.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四化”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元投入、建管结合、企业运营、梯次推进、试点带动的原则,以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地表水源置换为重点,充分发掘利用当地地表水资源,积极谋划争取外调地表水资源,依托大中型水库、外调水源等地表水资源,加快推进第一批确山、上蔡2县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程建设,推动正阳、遂平、驿城区3县(区)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在具备供水“四化”条件的农村地区实现全覆盖。
18.提升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
统筹城镇、乡村协调发展,优化供水工程布局,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运用先进实用的水处理工艺与消毒技术,以及自动化控制与现代信息技术等,推进供水企业化、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19.拓展城乡供水一体化
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逐步构建全民覆盖、城乡共享的供水保障体系。
20.探索水务供排一体化
探索制定水务供排一体化实施方案。成立城乡水务供排一体化改革专门组织,建立联席会商制度,谋划推动城乡水务供排一体化试点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五水综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等。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高位推动,全面实施,构建领导有力、责任清晰、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强化行业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在政策引导、资金使用、项目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等方式,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保“五水综改”深入、有效推进。
(三)严格督导奖惩。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五水综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闭环管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将“五水综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改革氛围。把“五水综改”有关内容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五水综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












附件

驻马店市“五水综改”专题研究事项清单

1.研究制定“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制度举措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2.研究制定驻马店市水资源配置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3.加快推进宿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
4.研究推动汝河向遂平供水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县人民政府等
5.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等
6.研究制定宿鸭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
7.研究制定宿鸭湖流域面源污染防治补偿办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
8.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
9.研究制定驻马店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奖补激励办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等
10.研究建立水价形成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11.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1]25号)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
12.研究市县水利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
13.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水工设施实现四化创新管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
14.巩固提升水务企业资源、资产整合,打造市级重点骨干水工劲旅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产投集团、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
15.推进水利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研究组建市级水旱灾害防御、河湖事务和水资源监测调度等方面专门管理机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
16.研究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体委等
17.探索推动城乡水务供排一体化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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