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取水泵房配电间迁改和水厂专用电缆迁改(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开区取水泵房配电间迁改和水厂专用电缆迁改(一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经开区取水泵房配电间迁改和水厂专用电缆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经计【202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业主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建设内容:敷设10KV-ZC-YJV22-3*70电力电缆1004米、敷设4芯低压电缆2000米,电杆组立以及土建配套工程。工期:3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

完成经开区取水泵房配电间迁改和水厂专用电缆迁改(一期)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敷设10KV-ZC-YJV22-3*70电力电缆1004米、敷设4芯低压电缆2000米,电杆组立以及土建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2022年3月4日在浏阳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名单》中的电力工程类施工企业入围单位。

3.2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及质量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为综合类C3证或者土建类C2和机械类C1安全员;质量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4在浏阳经开区有一个(含一个)以上通过浏阳经开区小额国有投资交易的建设项目未竣工的,不能参与本工程的遴选抽签。工程完成的标志以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字时间为准。若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2个工作日)被人投诉或经查实在经开区有一个(含一个)以上未完成的工程,经查证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同时暂停其参加本半年度后续遴选抽签的权利,请各投标人自行确认后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步骤:(1)身份验证、投标报价验证、投标承诺评审;(2)查询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情况;(3)遴选确定中标候选人:①按照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单位身份代码球,并签字确认;②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其随机抽取的结果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合理定价

本工程合理定价(人民币)为:大写:壹佰伍拾陆万肆仟陆佰陆拾贰元柒角壹分,小写:*******.71元,具体详见附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letz.changsha.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 9月8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将疑问发至********@qq.com(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changsha.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康宁路紫星广场14栋政务服务大厅305室(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正对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参与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质量员证件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到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3份),顺序为:1.承诺函;2.法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项目管理机构(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5.其他(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6.合理定价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

7.5编制投标报价时只需打印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清单进行响应承诺,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做任何修改。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发出的全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且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报价清单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工程款支付:按月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形象进度(或工程计量)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且完成结算初审后,支付至初审金额的70%(初审金额>合同金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交(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凭评审中心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乙方应在工程结算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与工程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招标投标中心。电话:073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31-********


标签: 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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