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审计局食堂承包经营公告

邵阳市审计局食堂承包经营公告


邵阳市审计局大楼食堂承包经营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市审计局委托承包方完成甲方食堂餐饮服务业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包括职工食堂就餐服务和业务接待工作餐服务,符合规定就餐人员预计每天约50-80人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食材采购及烹饪;

2.餐饮供应;

3.炊具、餐具清洗、消毒、整理;

4.餐饮制作及职工就餐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5.用餐秩序维持;

6.业务接待工作餐服务;

7.其他。

一、承包方式及价格

采取全包服务的方式,即承包方根据就餐人数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其中早餐2人、中餐1名主厨、2名工作人员),并负责厨房员工管理及工资福利。承包金额每月不超过*****元,全年不超过******元。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餐饮执照;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企业代码证;

4.具有独立的卫生许可证;

5.具有一年以上食堂经营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6.员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7.投标方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

8.投标人及其经营行为需符合国家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餐饮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通过市疾控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服务规范和标准

食堂餐饮服务应做到随时保持食堂整洁卫生,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饭菜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均衡、服务周到。

(一)餐饮标准

1.工作日工作餐(早餐)??开餐时间:07:00-08:00。

价格1-10元/人。(标准为荤类米粉、面条10元/碗;素类米粉、面条6元/碗;肉包1.5/个、豆浆1.5/份、稀饭1元/碗、馒头1元/个、卷子1元/个,早餐售价可随食材市场价格动态调整)

2.工作日工作餐(中餐)

开餐时间:12:00-13:00,价格15元/人。(米饭二荤一素一汤)

3.业务接待工作餐

业务接待工作餐根据具体就餐人数和公务接待标准确定用餐标准。

(二)餐饮服务标准

1.职工食堂工作餐应于开餐前5分钟准备就绪,服务人员同时到位;

2.业务接待工作餐应于就餐人员到齐后15分钟内上菜;

3.餐饮服务人员应穿戴工作服,衣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4.供餐服务人员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和气,对就餐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到如实、耐心解答;

5.餐饮服务人员应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做好节能节水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三)食堂安全卫生标准

1.建立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做到一洗、二蒸、

三消毒,食品加工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归位;

2.餐饮制作场所保持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每餐后一小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

3.就餐场所保持墙面、地面、餐具整洁卫生,餐后将餐桌及场地卫生清扫干净;

4.食堂周边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不随意晾晒;

5.食堂应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对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指定投放点,每天对指定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

四、合同期限

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甲方满意可续聘两年。

五、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1.职工在食堂消费实行刷卡消费,每月每人充卡350元,每月充卡一次,每季度末允许持卡人与食堂管理人员联系报备需求计划,由食堂采购油或米等生活必需品,以成本价出售,年底清零。实行报餐制,原则上必须头天报餐,便于食堂采购;特殊情况需临时加餐的,必须在当天11点之前补报餐。

2.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和必备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职工工作餐费用:乙方按照实际就餐数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7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及结算依据,经审核通过后开具正式税务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内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到位。

4.甲方业务接待用餐费由乙方按月与甲方据实结算,经审核通过后开具正式税务有效发票。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免费将本单位所有的餐厅、厨房及全套厨房设备提供乙方使用,乙方要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如有损耗,乙方提出购买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后购买。食堂餐饮服务所需水、电、燃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根据乙方列出的采购原材料进行监管。

3.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就餐时间,乙方应予配合,并保证准时开餐、饭热菜香。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限期整改不到位,由甲方提出职工评价投票,投票总体满意率低于5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确定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数量,但应保证餐饮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2.乙方必须确保采购的食材原材料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对食堂食品安全负责。

3.乙方应按时、按质提供餐饮服务,做到饭菜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均衡、服务周到。

4.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交付其使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发生人为损坏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应对工作服务区的电、气安全节约使用负责,做到人走灯熄、气关,下班前须对用气区域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食堂安全生产负责。

5.乙方应于餐饮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厉行节约、公共节能等显著标识,乙方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应悬挂或张贴于就餐场所显著位置。

联系方式:07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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