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新港村)招标公告
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新港村)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名 称 | 平湖市独山港镇新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地址 | 独山港镇新港村 | ||||
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 代理人 | 名 称 |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平湖分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独山港镇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新港村) | |||
工程地点 | 独山港镇新港村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活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 | 持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持有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 | ||
投标资料要求 | 开标时须提供: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5、企业“三类人员”(A、B、C)安全证书;6、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备案证明(或网上审核打印件);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权委托人员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员同时须提交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本人由投标单位交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壹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以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300元/份(售后不退) | ||||
发布日期 | 2015年2月13日 | ||||
投标时间 | 2015年3月5日下午14:00时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 (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原全塘镇政府马路对面)) |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 | 本网站,纸质施工图纸请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处无记名索取 | ||||
备 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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