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招标公告

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招标公告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州财政局的委托,对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标公告:CZYZC(2015)第18号
委托代理编号: 2015-0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4)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补遗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相关媒介上。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 ****-*******
传真: ****-*******
7、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查老师 ****-*******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CZYZC(2015)第18号
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根据采购单位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CZYZC(2015)第18号
2、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
3、交货地点:楚雄市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11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提前或推后均不予受理。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7、投标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可简写),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帐 号:****************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帐 号:****************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生产能力、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6)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完税凭证复印件、电子缴款凭证或税局证明文件等)。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9)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10)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质疑函、法人授权函及被委托人函均加盖公章)如电传、电报、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3)本项目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5)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等其他证书文件复印件;
③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性能说明;
(3)质量保证措施;
(4)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5)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及收费标准;
③人员培训计划;
④优惠声明。
5、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8、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 ****-*******
传真: ****-*******
9、本项为一个包采购。投标报价请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及维保、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1、质保期限: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订立及交货期: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承诺的时限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系统测试。
13、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属于融资支付,不付预付款,待所有工程项目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4、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须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一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一、开标: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组织公开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人参加。
1、宣布被接受的投标商;
2、当众宣读各被接受的投标商的投标报价(总价)。
二、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七人或七人以上单数组成。
三、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法、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四、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向现场监督人员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外的其他参加评标会议人员,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现场监督人员保管直至评标工作结束。
五、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4)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或样品逾期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未按要求提供全部样品的;
5.没有投标报价的或有多个投标报价且未指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8.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10.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2.合同付款条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预算指导价)的;
14.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二)详细评审
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4.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4)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三)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 =F1*A1+F2*A2+F3*A3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含业绩部分)的得分;
F1=价格分(满分为100分,权重A1=0.3)
F2=技术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A2=0.4)
F3=服务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A3=0.3)



F2—技术部分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A2=0.4)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F2:
(满分为100分)

产品技术参数性能
(满分为70分)

第一个档次(7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性能★项匹配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个档次(5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项不超过1项不满足的;
第三个档次(2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项不超过2项不满足的;
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多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技术参数性能严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项超过3项未满足的。

产品方案实用/先进性评分
(30分)

1.产品功能齐全、实用,技术先进,在教育行业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具有较多的教育行业用户。(15分)
2.产品技术方案描述清楚、功能完善、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15分)


F3—服务部分得分(满分为100分,权重A3=0.3)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产品厂家资质及投标公司资质
(40分)

1、根据所投产品厂家的资质、软件产品著作登记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保证等因素综合评分,分值为0-20分,满分20分。
2、根据投标方企业规模、商业信誉、注册资金以及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酌情评分,分值为0-10分,满分10分。
3、投标产品经过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评审通过,得分10分,否则不得分。

F3服务部分
(满分为100分)

售后服务
(40分)

1、按照投标人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规划、服务内容、形式、维修时间、问题解决质量响应时间科学合理性等因素由专家组进行评分,满分为20分。
2、本地化服务: 投标人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得15分,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投标人项目施工组织计划的内容、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及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打分。满分5分。


业 绩
(20分)

根据投标企业及所投产品的成功业绩合同综合评分,参考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1 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为100分,权重A1=0.3)
1、F1—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超过三个★号参数不满足,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A1×100。
备注:A:有效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进行审查,对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存在多项、漏项等情况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报价评审按零分计算。
B: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则该项不得分。
2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2.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2.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各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 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抭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3.2 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情况当场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再对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技术部分打分标准及商务部分打分标准分别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若出现投标人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同时被推荐的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分值都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六、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和建议推荐中标人名单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部分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在云南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向中标的厂、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过程由楚雄州监察局、州财政局进行监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二O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