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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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自县文澜高级中学的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工程,已由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蒙发改字[2006]69号)。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2.1蒙自文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为2379.26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投资约200万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目前资金已到位70%;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蒙自县南湖北路; 2.3该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计划工期为:75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文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图中所含土建、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备注: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以从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自中心(蒙自银河路42号三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4月30日17时30分前送至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自中心(蒙自银河路42号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的密封壳和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文澜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预计于2007年5月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作解释。 9、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9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中选择不少于七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招标人:文澜高级中学
办公地址:蒙自县南湖北路3号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电话:******* 139*****889
联系人:李亚新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蒙自银河路37号四楼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孙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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