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3、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重2)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3、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重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重2)“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重2)
1.2项目地点:南宁市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3、5号线配备的各类计量器具及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下简称“计量器具”)进行委外计量检定/校准或其它测试服务(以下简称“检测”)。计量器具大体可以分类为:几何量(长度)、温度、力学、电磁学、电子(或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光学、声学。
1.4招标范围:
01标(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的计量器具和安全电力工器具进行委外计量检定/校准或其它测试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02标(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对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的计量器具和安全电力工器具进行委外计量检定/校准或其它测试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03标(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对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的计量器具和安全电力工器具进行委外计量检定/校准或其它测试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其中01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02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03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年(按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1.8标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授权可承接相应计量检测服务项目的实验室认可资质证明,即“CNAS”证书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省级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计量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即:“CMA”证书。(注: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证书及相关附件所载明的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检测清单60%(含)以上内容。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国内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合同金额达到25万元(含)以上/年的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金额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未列入招标人不良信用名单的。
特别提醒: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标段编号:202*****0013(重2)-1 ]”、“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标段编号:202*****0013(重2)-2 ]”、“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计量工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标段编号:202*****0013(重2)-3]”中的1个标段(包括流标后重新招标的)的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正确佩戴口罩、扫入场码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查验“三码”、签署承诺书、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外来人员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2022年8月19日修订)》,如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农英婵;联系方式:177*****100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邓清云、王燕 联 系 人:张秋媛、农英婵
电 话:0771-*******、*******电 话:177*****100
传 真: /传 真:07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cjzxyxgs@163.com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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