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根据当前防疫工作新的标准和要求,我所民警、职工、戒毒人员及场所环境、物表需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采样,为了确保2022年我所核酸检测工作正常开展,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取网上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核酸检测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详列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FJRCJD********
三、项目最高限价
根据最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本项目采购单采最高限价为16元/人次,混采最高限价为5元/人次,报价包括检测试剂费、交通费、税费、正式发票等所有费用,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四、服务期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应询人资质要求
1、须提供相应服务应具备的:(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2)提供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证明。
六、评标方法
最低折扣中标法。报价文件满足公告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折扣最低的报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折扣针对单采及混采,例:报价为九折,即单采价格为14.4元,混采价格为4.5元。
七、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项目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精严山74 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检测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3.民警、职工及环境、物表检测样本(样品)由检测方采集(采集点为榕城戒毒所所在地)并负责运送,采集时间根据我方防疫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双方协调。收到样本后需于6小时内出具结果。转运费用及采样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4.司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检测样本(样品)由采购单位采集,但检测方需提供核酸检测耗材,收到样本后6小时内出报告,因特殊情况临时需要核酸检测时,中标方务必上门配合检测,转运费用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5.预计检测数量为月均5000人(物)次,检测名单由采购单位提供,结算时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人数结算;
6.检测方对标本(样品)检测过程负安全责任,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实行单采或混采,相关检测结果仅与采购单位进行对接,并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7.检测价格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若政府指导价低于中标价时,需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相应下调。
8.检测方必须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9.检测方应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10.检测方对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后,若新型冠状病毒结果呈阳性,检测方需立即通知采购单位,且检测方对标本免费进行复查;
11.报价人须按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报价以报价人报价为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12.合同时间:4个月。如上级通知疫情防控工作暂告一段落或结束,我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4.本项目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报价材料要求
(一)制作要求
1.报价材料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封签;
2.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二)内容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详见第五项资质要求);
2.《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定点采购项目报价表》(附件、报价超过预算单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注: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 9月20日15时00分。
提交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0〕4号)要求,对现场送达人员采取登记询问制度,须填写《递交应询文件登记表》,方可确认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采购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邮 编:******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电话:0591-********
报价文件提交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591-********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
附件: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定点采购项目报价表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2年9月7日
附件: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报价表
议价项目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
具体要求 | 1.检测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2.民警、职工及环境、物表检测样本(样品)由检测方采集(采集点为榕城戒毒所所在地)并负责运送,采集时间需根据我方防疫工作要求确定,特殊情况可双方协调。收到样本后需于6小时内出具结果。转运费用及采样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3.司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检测样本(样品)由采购单位采集,但检测方需提供核酸检测耗材,收到样本后6小时内出报告,因特殊情况临时需要核酸检测时,中标方务必上门配合检测,转运费用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4.预计检测数量为月均5000人(物)次,检测名单由采购单位提供,结算时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数量核结; 5.检测方对标本(样品)检测过程负安全责任,根据采购单位防疫工作需要实行单检或混检,相关检测结果仅与采购单位进行对接,并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6.检测价格参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动态调整。若政府指导价低于中标价时,需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相应下调。 7.检测方必须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8.检测方应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9.检测方对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后,若新型冠状病毒结果呈阳性,检测方需立即通知采购单位,且检测方对标本免费进行复查; 10. 本项目单采最高限价为16元/人次,混采最高限价为5元/人次。月均预计数量:5000人(物)次,合同期限4个月,如上级通知疫情防控工作暂告一段落或结束,我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本项目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备注 | 1.报价人须提供相应服务应具备具备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 (2)提供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证明。 3.报价人须按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报价以报价人报价为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
报价金额 | 单采:元/人(物)次混采:元/人(物)次 |
报价人(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标签: 核酸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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