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疆莎车县光伏项目接地材料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疆莎车县光伏项目接地材料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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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新疆莎车县光伏项目采购一批接地材料,采购物资使用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本项目本项目属新建、大型光伏+储能并网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10村光伏发电基地,园区选址位于莎车县西部恰热克镇及喀群乡,距离莎车县西南30km,海拔高度在1310m~1440m之间,场址地形整体西高东低,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址坡度约1.4%。地貌特征为荒漠化戈壁滩,场址区北侧紧邻国道G315,交通便利。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莎车县光伏项目所需接地材料。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平接地极

Ф12圆棒,稀土合金材料

*****

2

垂直接地极

三角翼稀土合金接地极,L=2.5米

1550

说明: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现场按米、根计量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到货。分批次供应,交货时间以询价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交货。

2.5.交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水电五局光伏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稀土合金接地材料必须符合DL/T1918—2018《电力工程接地用铝铜合金技术条件》标准,符合相关最新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6.2稀土合金接地材料不允许存在夹杂物、裂纹、气泡及腐蚀斑点,外观应清洁,无油污及尘土;不允许有飞边或毛刺;产品材质均匀无镀层,延展性好,电阻率(?·m)≤4×10-8 。

2.6.3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整批稀土合金复合接地材料及辅料的发货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6.4产品必须通过符合DL/T1918标准要求的第三方型式试验,应提供产品或材质相同产品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必须满足相关最新、行业标准要求。

2.6.5 接地材料应满足25年运行期要求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1货物按米及根计量。在货物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1.2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该批次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1.3买方收到发票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货款留作材料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7.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若合同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0年至今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不少于1份的稀土合金接地材料材质检测报告。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复合接地材料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包含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在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17: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9月15日12: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或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联 系 人:王娜娜

电 话:028-********

电子邮箱: *********@qq.com

物资使用单位:水电五局三分局

联 系 人:段超

联系电话:151*****355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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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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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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