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租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贵分公司
项目名称: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三期-1总承包工程
设备类别:挖掘机
一、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确定供应商
三、工程名称: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三期-1总承包工程
四、工程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G214国道西景线雨林源筑
五、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按30个台班记取,每个台班的工作时间固定为9小时。当台班在不足月时,按月租金的平均台班价格记取。如遇工作需要进行加班,按每小时单独计费。
六、报价方式:按月进行报价,综合单价,报价中应包含租赁物本身租金、运费、装卸车费、燃油费、税费、利润、维修保养费、司机保险、人员食宿费等,皆不再单列报价。
七、发票类型: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付款时间及方式:按月支付上月结算租赁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量的85%,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完毕、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格的100%。
九、招标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计量原则、交货期及地点:
(1)招标货物名称: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2)供应时间:具体以招标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挖掘机(微型30型)
(4)数量:暂估1台
(5)租赁周期:暂估4个月
(6)供应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7)计量原则:按实际数量计量
十、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下午17点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2日上午17点00分
(3)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下午10点00分
十三、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三期-1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设备招标明细表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 单位 | 租期 | 税率3% | 含税 单价 | 含税 金额 |
挖掘机 | | | | | | | | |
加班费 | | | | | | | | |
工期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
技术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