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冈镇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吉公园旱地招标公告
开平市马冈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受 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 的委托,定于 2015 年 3 月 3 日下午 3 时正于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食堂 对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吉公园旱地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土地 约59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开平市马冈镇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吉公园旱地
3、出租的起止期限: 14年零十个月,自2015年3月1日至2029年12月30日止
4、交易底价: 人民币600元/亩/年
5、租金递增方式: 每五年递增10%
6、租金收取方式:签订合同时缴交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于新历1月1日前一次性缴交(先交款后承包)
7、竞投保证金: 人民币36000元
8、合同履行保证金: 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即押金)
9、资产使用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项目采用 暗标 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5 年 2 月19 日上午 8时30分 至 12时 ,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开平市 马冈 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缴纳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必须在 2015 年 2 月19日前以现金或转帐等方式向 乐善村委会南山一经济合作社 缴纳竞投保证金 人民币36000元,并现场取得乐善村委会南山一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收款收据,并携带收据到马冈镇农村资金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确认。
(2)要求: 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即押金)
(3)其他:未能成功交易的,乐善村委会南山一经济合作社应将收取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六、提交资料
竞投人(单位)必须在 2015 年 2 月 19 日前提交以下资料到开平市 马冈 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并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提交的相关资料须签名、加按手指模或盖公章,所有文件的签名必须一致,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保证金承诺书;
(3)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标的交易要求
(1)标的由招标单位交付给中标人,开平市 马冈 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移交以公告展示时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其基本情况。
(2)成交后,中标人不得改变资产用途。
(3)中标人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5 年 3 月 3 日下午 3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食堂 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进入交易会场,若竞投人于此时限前未能办理签到手续并进入交易会场的,则该竞投人不得进入交易会场,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权利,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竞投人交易当日需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3)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在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投结果须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栏上公示7天。
十、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市马冈镇三资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竞投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交易会场补充说明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公告对出让方案及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力求翔实,仅供竞投人参考。
(3)投标单位到场人员必须遵守招投标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它投标人投标,不得阻碍主持竞投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招投标工作,更不能操纵、垄断竞投价格。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投过程中,竞投人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竞投,一经中标,不得反悔,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二、联系方式
开平市 马冈镇乐善村委会南山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池强 联系电话:134*****837、 ****-*******(镇三资办)
联系地址: 开平市马冈镇乐善村委会南山一村
开平市马冈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2015 年 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