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社会代理]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JM-2022-05-*****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2022-05-*****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货地点:长春市。

5.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JM-2022-05-*****-01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无人机)

436.9974万元

多旋翼侦察无人机1批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1套协同作战指挥系统1套

迷你侦查无人机1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JM-2022-05-*****-02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瞄具)

138万元

氚光源全息瞄准镜5个

双孔四目夜视仪2个

五光多功能手持观察镜2个

多功能激光测距定位热成像2个

液氮处置系统2个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登记方式。

4.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示页截图;

(5)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方式:才警官、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亚男

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974.9974

最高限价(万元)

574.9974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采购预算采购需求JM-2022-05-*****-01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无人机)436.9974万元多旋翼侦察无人机1批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1套协同作战指挥系统1套迷你侦查无人机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JM-2022-05-*****-02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瞄具)138万元氚光源全息瞄准镜5个双孔四目夜视仪2个五光多功能手持观察镜2个多功能激光测距定位热成像2个液氮处置系统2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2-09-08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13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0-10 09:00

开标时间

2022-10-10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滕亚男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标签: 警务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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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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