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9月1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湖北冠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5754.88m2,购置了骨料供给系统、骨料干燥系统、骨料提升系统、骨料筛选系统、热料仓、计量系统、矿粉系统、LB2000沥青搅拌主楼以及操作系统等设备,建成年产*****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了操作室、供配电等辅助工程以及除尘设备等环保设备。

项目实际投资4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7万元。

2021年10月,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2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以“鹤环审[2021]9号”文对《鹤峰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于上料区增加了一布袋除尘器,环评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沥青烟和苯并[a]芘,实际建设采用“喷淋塔+等离子+ UV光解”处理工艺,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且不会导致废气排放量增加,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内容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建设了封闭式料仓并对骨料输送带进行了封闭。上料区粉尘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粉尘、主机燃烧器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搅拌楼及卸料口沥青烟(含苯并[a]芘)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喷淋塔,而后经“等离子+ UV光解”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则经15m高烟囱收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搅拌楼进行了封闭;栽植绿色植物并在站区四周设立实体围墙。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外售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大部分作为矿粉原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剩余的进入除尘系统旁的收集池,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废导热油以及废活性炭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中的布袋委托厂家定期进行清洗及回收。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现场检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10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冠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太平镇茅坝村1组

联系人:沈总

联系电话:159*****333

附件:修改鹤峰沥青搅拌站-验收监测报告.pdf

湖北冠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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