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文物库房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博物馆文物库房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防城港市博物馆委托,现就防城港市博物馆文物库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博物馆文物库房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C2G*******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防水文物库房门2樘,文物库房防盗门4樘,珍品文物库房门1樘,多功能文物安保储藏设备34套,重型文物安保储藏设备6套,集中型挂画文物安保储藏设备8套,抽匣式文物安保储藏设备8套,珍品电子报警文物柜4套,樟木文物箱30个,多层文物晾晒架2个,工作台1张,纺织品整理台1张,藏品目录柜1个,总账柜1个,充氮杀毒防霉机1台,除湿机4台,减震文物车2台。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1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东侧海悦华府二单元908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原件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投标总报价的1%,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港口区支行
银行账号:207 672 010 400 0837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东侧海悦华府二单元908室)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东侧海悦华府二单元908室)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陈云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军 联系电话:187*****203 ****-*******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东侧海悦华府二单元908室)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十三、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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