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潭防火蓄水池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工期:2015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6日。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招标范围:蓄水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永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话:
****-********、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