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分类创建认定评分标准》(川农领〔2022〕12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32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主体实施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
建设期限: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建设内容、地点及补贴标准等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粮食、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获得部、省、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的申报主体优先。
(二)东坡区太和镇元宝村、四维村、永丰村、仙桥村、金光村、龙石村、龙亭村、莲墩村、罗家村和尚义镇的舒林村、英勇村、刘巷社区12个村(社区)内连片种植水稻、蔬菜、药材等鲜活农产品面积在100亩以上。
(三)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实施主体不得再次申报。
三、奖补方式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评审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竣工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按程序拨付项目补贴。
四、申报主体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凡是虚报、假报申报资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提供项目实施申请表。
五、实施主体的确定流程
(一)有意申报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产业服务中心报名,同时提交申报资料一份。
(二)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所有。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8-********。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2.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成德眉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申请表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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