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BW-2022-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3.7942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
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
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
三年(2019 年-2021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企业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监理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丰
富的监理经验;拟派出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本单位在职人
员(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
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
扫描件(PDF 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453568070@qq.com)。代理
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
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 210 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 210 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金宇大路
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2022-031;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7942.00 元;
最高限价:537942.00 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
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
三年(2019 年-2021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企业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监理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丰
富的监理经验;拟派出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本单位在职人
员(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
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453568070@qq.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
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
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
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公示页截图(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8)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 210 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 210 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新华大街 2022 号
联系方式:韩立群 13578830792/13029105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
联系方式:0431-81124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电 话:0431-81124702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
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
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相关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新华大街 2022 号
联 系 人:韩立群
电 话:13578830792/130291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
联 系 人: 马丽娜
电 话: 0431-8112470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