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环卫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2. 项目名称: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3. 项目编号:YNSHZQ-FSCG-HW-2014-02-01
4.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具体参数、适配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3吨垃圾压缩车、8吨垃圾压缩车、0.5吨扫路车、8吨扫路车、12吨高压湿扫车; 二标段:扫雪车及配套推雪板(3.6米)和液压滚刷(3.5米)、自带动力扫雪滚刷3.5米、50装载机推雪板(3.5米)、810扫雪车毛刷、高压吹雪车;三标段:滑移装载机及配套滚刷、50型铲车、30型铲车、中型扫雪机;四标段:消防车】。
5. 招标组织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个自然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供货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销商注册资金需满足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车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满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扫雪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满足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1.4投标人如为经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和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经营、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
1.5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6投标人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相关资料,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7需携带2012-2014年以往销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2.合格的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2.1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1-1.7条中要求的加盖公章的3套资料复印件参加报名,投标人原件携带备查,最终有效投标人以到我公司递交资料及报名的公司为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
2015年2月13日京时10:00至2015年3月6日京时19:00止,(春节休息)。(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标段)。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2日京时16:00 时。
五、开标地点: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单位: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133*****608
招标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
邮编:835000
联 系 人:彭女士 130*****275
电话:0999-*******传真:0999-*******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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