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次)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适用于资格后审: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0322AB-*******-0002 | 158-电缆保护管(N-HAP) | 1-4 | 电缆保护管N-HAP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175-绝缘涂料 | 1-2 | 绝缘涂料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20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1-18 | 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环保气体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3 | 265-台区智能融合终端(TTU) | 1-8 | 配电终端(TTU)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1 | 269-通信单元1型 | 1-4 | 通信单元1型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2 | 270-通信单元2型 | 1 | 通信单元2型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3 | 271-通信单元3型 | 1 | 通信单元3型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4 | 272-通信单元4型 | 1 | 通信单元4型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275-分光器 | 1 | 分光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8 | 276-接入设备 | 1 | 接入设备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316-集束绝缘导线 | 1-2 | 集束绝缘导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8 | 321-布电线和软铜绞线 | 1-4 | 布电线和软铜绞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3 | 338-绝缘子(拉棒-横担-拉紧) | 1 | 绝缘子(拉棒-横担-拉紧)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8 | 408-时间同步装置 | 1-2 | 时间同步装置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417-故障录波装置 | 1-2 | 故障录波装置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510-普通光缆 | 1-2 | 普通光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523-机柜 | 1 | 机柜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8 | 530-通信配线设备 | 1 | 通信配线设备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571-RFID电子标签 | 1 | RFID电子标签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2 | 602-电能计量箱(落地式) | 1-4 | 电能计量箱-落地式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8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1-2 | 35kV及以下互感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适用于资格预审)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0322AB-*******-0001 | 157-保护管(CPVC和MPP) | 1-16 | 电缆保护管MPP和CPVC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1 | 201-变台成套设备(非晶合金) | 1 | 变压器台成套设备(非晶合金)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2 | 202-变台成套设备(硅钢片) | 1 | 变压器台成套设备(硅钢片)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9999 | 20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1-7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001012-0001 | 220-10kV箱式变电站(非晶合金) | 1-3 | 10kV箱式变电站(非晶合金)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001012-0002 | 221-10kV箱式变电站(硅钢片) | 1-3 | 10kV箱式变电站(硅钢片)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020001-9999 | 228-10kV交流避雷器 | 1 | 交流避雷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010001-9999 | 252-10kV交流隔离开关 | 1 | 10kV交流隔离开关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022001-9999 | 254-高压熔断器(跌落式) | 1 | 高压熔断器(跌落式)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1 | 263-FTU三遥馈线终端 | 1 | 配电终端(FTU)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2 | 264-DTU三遥站所终端 | 1-2 | 配电终端(DTU)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304049-0001 | 267-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架空) | 1-3 |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架空)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304049-0002 | 268-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电缆) | 1 |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4001-9999 | 301-10kV电力电缆 | 1-26 | 10kV电力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4002-9998 | 302-低压电力电缆 | 1-14 | 低压电力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4003-9999 | 304-控制电缆 | 1 | 控制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8001-9999 | 306-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3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8007-9999 | 307-电缆分支箱 | 1-4 | 电缆分支箱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2005-9999 | 314-架空绝缘导线 | 1-8 | 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2004-9998 | 319-钢绞线 | 1 | 钢绞线和钢芯铝绞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1 | 330-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1-2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2 | 332-绝缘子(柱式-针式-蝶式) | 1-2 | 绝缘子(柱式-针式-蝶式)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1002-9999 | 345-水泥杆 | 1-7 | 锥形水泥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1408010-9998 | 351-10kV及以下金具 | 1 | 10kV及以下金具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2AB-*******-0001 | 601-电能计量箱(悬挂式) | 1-7 | 电能计量箱(悬挂式)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本次招标仅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协议库存联合资格预审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协议库存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以投标截止日算,资格预审结果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投标。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将下列内容压缩至一个文件夹:(1)所投标包对应物资名称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2)附表(格式见下表,文件命名为xls或xlsx格式);(3)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若有),于2022年9月18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wtjzbyxgs@126.com),邮件名称:天津一次配网资格预审+投标人名称。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并做不开标处理。
逾期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显示经资格预审合格的预审标段(或物资类别)与所投标包不相符;
资格预审不合格;
未参加资格预审。
附表格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 XX | |||
分标名称 | 包号 | 资格预审物资类别 | 资格预审标段 | 资格预审结果 |
例如:263-配电终端(FTU) | 1 | 配电终端 | 如:FTU三遥馈线终端 | 如:合格 |
0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投标。
(1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请各投标人对“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关系进行自查,如发现网站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网站进行更新,并在商务投标文件中说明提供的材料属实,如未提供相关说明则以招标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本次不适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TU)。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3)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招标:关键设备为环网箱,投标人必须为环网箱的生产商,站所终端(DTU)可自行生产,也可外购外协,但均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24)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投标事宜,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20)第二十七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业绩及财务状况年限要求:
3.3.1近年同品种产品市场业绩的要求:无法确认为所投产品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以购销合同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3.3.2近年财务状况年限要求: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除下表所列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外,其它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如有与下表类似规定,以下表中所列信息为准)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0322AB-*******-0001 | 269-通信单元1型 | 1-4 | 通信单元1型 |
0322AB-*******-0002 | 270-通信单元2型 | 1 | 通信单元2型 |
0322AB-*******-0003 | 271-通信单元3型 | 1 | 通信单元3型 |
0322AB-*******-0004 | 272-通信单元4型 | 1 | 通信单元4型 |
0322AB-*******-9998 | 276-接入设备 | 1 | 接入设备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购。
3.7本次招标部分标包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 物料描述 | 分包名称 | 单位 |
1 | 044002956200010 | 265-台区智能融合终端(TTU) | 1-8 | 0.8 | 配电终端,配变终端(TTU) | 配电终端(TTU) | 套 |
3.8减分处理事项:
(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不存在失信等行为且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2)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扫描版编入商务光盘投标文件中,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04.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进行购买,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6:00,登陆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实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两份(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Excel表格形式)打成压缩包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wtjzbgs@126.com。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2。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2-24404090,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
4.2.1投标人须先凭电子钥匙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2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3请投标人于2022年9月5日16: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
4.4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及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如下所示,澄清问题格式及具体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1.10.3。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2:00
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2022年9月8日16: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光盘和上传加密电子版到指定云盘的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不接受现场递交。
由于邮寄存在到达时间不确定的问题,请各投标人邮寄和电子发送云盘同时进行,发送指定云盘的投标文件请务必加密,投标人未按要求对上传云盘的投标文件加密的或开标前提前上传解密密码文件的,造成的潜在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一)邮寄方式:
1.邮件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2-84856970。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寄至邮件收件人。
2.邮件收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裕路29号旁,国家电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基地。
3.邮件寄送进度: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4.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投标人全称。光盘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商务投标文件副本、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技术投标文件副本。
5.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投标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投标人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请投标人于2022年9月14日00:00至2022年9月19日8:30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https://v2.fangcloud.com/collection/84b6efff9148f89497df1e7d01a6b002,电子版投标文件为PDF版(含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无需提交开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上传至以上云盘地址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上传云盘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输入你的姓名作为文件标识】项填写格式为:投标人全称XX,名称不得更改!(上传云盘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按投标人递交,一个投标人仅递交一个商务压缩文件。技术文件按分标递交,如参与多个标包投标,请在文件名称中注明包号,压缩文件命名方式见下图。)上传完成后请务必点击“提交”。3.当光盘版和电子版上传云盘的投标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上传云盘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若电子版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以上传云盘的电子版为准,系统中商务、技术文件简单维护即可。开标文件以系统为准,务必维护完全!)
5.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4投标人投标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5.5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推荐使用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16: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招标的批次,例如:0322AB保证金
06.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开标,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谢绝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结果将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编:3003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称/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财务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成先生电话:022-24404089
招标联系人:舒女士022-24404937(咨询时间:投标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电子信箱:gwtjzbyxgs@126.com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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