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宁路路幅区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高宁路路幅区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高宁路路幅区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第二次)面向高新区进行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高宁路(长川路–文轩路)段路幅区域,总用地面积17亩,估计有挖方13424.31立方米。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宁路土方计算图中“场区2”、“场区3”的土方全部挖运到甲方指定的弃土区(含平整、临时排水措施),估计有挖方13424.31立方米,投资估算30万元。上述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实体,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财务及信誉好,实力强,具有相关工程的施工经验;
3.2投标人应配备项目区域内(麓谷街道)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有相关施工组织经验和一定经济实力的居(村)民为项目负责人;
3.3交纳投资估算金额25%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含2%的投标保证金):7.5万元。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公告于2015年 2月 12 日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的工程招标”栏及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网站“招商招标”栏发布,公告五天。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 12 日至2015年 2月16 日登录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6、质量信誉保证金缴纳方式
6.1质量信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6.2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投标人在提交质量信誉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即“高宁路土方工程”),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6.3质量信誉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4到账期:2015年 2 月28 日16: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在开标时由招标办现场出具质量信誉保证金到账密封函,由纪检监察局予以查验、公示,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量信誉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6.5质量信誉保证金的退还:按长高新管发[2014]32号文件规定退还,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2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大会议室(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科技金融大厦21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科技金融大厦21楼
联系人:余女士郭先生
附件:
150*****442********.doc">高宁路路幅区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次)
150*****442********.xls">高宁路路幅区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合理价格表
150*****453********.rar">LX-201412-030高宁路20X20土方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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