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磋商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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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磋商公

(招标编号:CQKH-JC2022-082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3元/人/天,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颜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能力证书》或
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颁发的《有害生物消杀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公共环境消
毒杀菌服务企业等级证书》资质。
(3)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防疫机构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
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1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因疫情原因木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的潜在服务商应按
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碳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日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KH-JC2022-0822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二)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采购预算:273元/人/天
最高限价:273元/人/天
采购需求: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俱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由于疫情不可预知性,具体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结算相关服务费用。
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能力证书》或
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颁发的《有害生物消杀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公共环境消
毒杀菌服务企业等级证书》资质。
(3)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防疫机构的上岗证书减培训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同的企业或个
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8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504室。
方式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内,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KHUG903@163.com)中,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
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资质证书。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谈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获取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
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向)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磺商地点。逾明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长春师范大

学宫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师范大学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街(路)677号王凯
联系人:王凯
电话:0431-861684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系人:崔女士

话:0431-80606306
电子邮件:KHJG903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发艳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环境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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