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BB2022ZFCGZ3431
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BB2022ZFCGZ3431
项目概况
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9月 27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2ZFCGZ3431
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84万元
最高限价:投资回报率<7.00%,施工综合下浮率>4.00%
采购需求:(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按照“整体策划,分项实施、滚动开发”的原则,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居民改善型安居工程、产业园区工程和鲍家沟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4万元,建设资金自筹;(2)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投资人作为项目合作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按照“整体策划,分项实施、滚动开发”的原则,子项目采用“N+5”模式实施(N为建设期,不超过3年;还款期5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满足):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其之一:
①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有两家及以上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则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上述①的资质;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上述②的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业绩条件要求
(1)投融资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国陆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估算不少于5亿元的投资类项目业绩。
注:①投资类项目认定标准:指PPP、投资人+EPC、片区开发(包括但不限于高铁片区、产业新城、产业园区等片区综合开发),发生投融资行为的项目类型。
②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能体现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其,属于PPP项目业绩的,其投资额/项目总投资可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心”网站上“指标”处显示的项目总投资为准,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心”官网截图。
③以联合体方式标的项目业绩,仅认可该项目的牵头人的业绩,非牵头人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该业绩的牵头人,投标人应另外提供标通知书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以体现该业绩的牵头人。
示例: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A单位(牵头人)、B单位(成员方)、C单位(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的,该业绩只认定为A单位的业绩。
④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的项目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的业绩,但需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已签署的合资合同或公司章程,或其他合法的投标人出资证明材料等);
示例:若B单位持有A单位50%以上的股份,则A单位的项目业绩可以认定为B单位的业绩。
⑤若投标人为子公司,则其母公司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示例:若A单位是B单位的子公司,则B单位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为A单位的业绩。
3.3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及业绩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须提供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任,投标截止日前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应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两名设计负责人,其,拟任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任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①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②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委任,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委任,投标截止前设计负责人应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
(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①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②须提供勘察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勘察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任,投标截止前勘察负责人应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6家。其,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承担投资任务的和承担施工任务的不能为同一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任务,评审联合体各方资格、业绩、奖项、人员情况等评分项时,以联合体协议载明的联合体成员承担的任务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9月 7日至2022 年 9月 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9月 27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三楼(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项目,可以由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心-下载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转5-2。
4.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
5.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 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7. 对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人脸识别”相关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要求。
8.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其他:《项目合作协议》获取方式: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处现场领取。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2-*******。注: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需改变领取方式,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公告为准。(现场领取人员应遵循蚌埠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因行程码高风险地区需隔离的情形或安康码非绿码或体温异常等原因不能正常前往招标人处领取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道2595号
联系方式:朱工??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交东路66号院2号楼5层628
联系方式:陈工??199*****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采购人代表)、陈工(招标代理代表)
电 话:0552-*******19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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