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核心机房智慧用电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核心机房智慧用电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核心机房智慧用电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计划对核心机房7个微模块的340个空开进行升级改造,全部更换为智能空开,通过智能空开对用电线路进行电流检测,温度检测,功率检测,漏电检测等,实现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载保护,过温保护,过电压保护等,并对这些参数进行智能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将数据上报智慧用电平台,同时以短信的形式推送给相关负责人,做到故障隐患准确掌握和及时处置,实现核心机房的用电智能化管理。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施工地点:核心机房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公安机关年度备案的有效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或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再2019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安防弱电类项目。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安防弱电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信誉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 7 日至2022年9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LNCTZB@163.com),邮件名标注“165-2022智慧用电项目报名+投标人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费建议采用公对公转账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汇款凭证需注明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 19 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4-********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闫女士、冯女士
联系电话:024-********
标签: 核心机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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