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剑川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大理州发改委 、大理州水务局、 大发改农经〔2014〕5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剑川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马登镇、甸南镇、老君山镇等3个乡镇,11个村委会共0.699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管材采购部份。
2.2 招标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PE管管材采购:采购PE80级1.25MpaDN110-25(36800m)
第二标段热镀锌钢管采购:采购热镀锌钢管DN100-15(26950m)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须有许可证);(2)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3)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5)如果制造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2)(3)(4)条款报名时不审核)
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下同),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电话:****-*******)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卫生许可证批件,如申请人是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携带生产厂家的授权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通过报名后即可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川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张剑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江东路685号(白云路与盘龙江交叉路口)
联系人:吴红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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