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职业教育中心汽车实训室机械设备及工具招标公告
第三职业教育中心汽车实训室机械设备及工具招标公告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汽车实训室机械设备及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号:阳财采计[2014]675号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汽车实训室机械设备及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QD ZC2015-11
二、招标内容:
1.汽车实训室机械设备及工具采购、安装及调试(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预算控制价为72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机械产品、机械配件、机械设备、工具)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为液压双柱举升机、子母型剪式举升机、地藏式剪式举升机、CO2保护焊机、洗车机及中央供液系统等设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产品原厂售后承诺书,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废气排放系统须提供注册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7. 标人应提供2013年、2014年有类似业绩(如合同、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提供2012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8.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自2015年2月15日起至2015年3月11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大楼内)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刘校长 联系电话:027- ********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海峰 联系电话:***-********-***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电话:***-********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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