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工作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工信局、能源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17年第3号令)、《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02号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2020年修订)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72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易,现就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以下简称项目代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代码使用。从2022年8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时,项目单位应当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通过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办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项目代码的,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通过在线平台及时申报项目代码。
二、加强代码核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受理固定资投资项目入场时,应当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没有项目代码或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办理项目入场,并将原因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
三、落实应进必进。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2020年修订)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7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文件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应进场而未进场交易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共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交易证明书、项目档案、合同资料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同时标注项目代码,实现交易流程信息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并与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五、加强监督检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项目代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项目代码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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