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2年疫情减免租金的通知

关于落实2022年疫情减免租金的通知

关于落实2022年疫情减免租金的通知
发布:2022-04-21 15:25:04资产管理公司 1959

各租户: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泰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办发〔2022〕13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行资〔202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现就2022年承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有关操作细则明确如下:

一、减免对象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二、减免标准

对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商户,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通知》发文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减免方式

1.对于承租商户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四、审批流程

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联系人:王莉,********

特此通知!

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情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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