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7破3号湖北融辉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服务询价函
(2022)鄂07破3号湖北融辉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服务询价函
各社会中介机构: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2022)鄂07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融辉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辉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8日作出(2022)鄂07破3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从其福为负责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经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拟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外选聘审计机构对融辉桥公司的财务等状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项目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融辉桥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成立,住所地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振兴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62******B。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场地出租;装饰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酒店管理;会议策划服务;商品房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大型商业体“航宇大家装”的运营管理项目,后因多种原因持续亏损,现已无法经营。
(二)公司账面情况
根据融辉桥公司2022年6月13日的审计情况,截至2022年4月,公司账面资产总额:7,182,042.44元,负债总额:215,118,693.99元。融辉桥公司账面资产主要有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
(三)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针对资产、负债及资金流向,对融辉桥公司账务账册进行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2.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出具企业财产状况说明,并视情况根据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作出说明;
4.协助破产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查及资产处置工作,就融辉桥公司后续资产(股权)交易中涉税问题提供咨询;
5.因破产案件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出具相应专项报告、责任审计或鉴证文件。
(四)审计工作时限及费用支付要求
1.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出具融辉桥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接到管理人指示后一周内出具离场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有关审计费用管理人将在重整成功或资产处置成交后按破产费用的顺位予以优先结算支付;
3.《审计报告》必须符合法院对外委托、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否则视为未能履行约定,管理人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
二、选聘方式
本次审计机构将由管理人统一打开密封的报价资料,根据各机构的报价、经验、规模、工作方案等综合因素评判后择优选取。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会计审计机构名册的优先;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
3.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审计人员的食宿、出行等工作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4.近3年内没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6.审计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报价函、工作方案;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会计审计机构名册》证明。
(三)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报价文件须密封提交)
2.联系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花湖经济开发区振兴大道168号航宇广场D馆一楼(农行斜对面)
3.联系人及电话:孟超136*****196杨浩晗199*****542
4.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17时止
标签: 破产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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