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坪星蔬菜基地、黄金坳蔬菜基地连栋大棚招标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坪星蔬菜基地、黄金坳蔬菜基地连栋大棚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怀鹤发改招 【2015】8号。建设资金:中央专项资金75%及单位自筹25%。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HZY-2015HH-007

2、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坪星蔬菜基地、黄金坳蔬菜基地连栋大棚项目

3、建设地点:鹤城区芦坪乡坪星村、黄金坳仇家

4、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总投资约285万元。其中:坪星蔬菜基地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米, 8米跨连栋薄膜温室,配套设施包括电动外遮阳系统和电动内遮阳保温系统,总投资约50万元;黄金坳仇家蔬菜基地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温室主体轻钢结构,投资约235万元。共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60天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坪星蔬菜基地、黄金坳仇家蔬菜基地连栋大棚建安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及设备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税务登记证;

3、单位经营范围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温室大棚设计或销售及安装业务;

4、湖南省外企业要求获得湖南省农机局温室补贴认证生产商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会计制度。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原件)、(2)单位介绍信、(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7)湖南省外企业要求获得湖南省农机局温室补贴认证生产商资格证书、(8)招标人开具的初审合格证明。并备以上所有有效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到怀化市河西天星西路柒星商业广场二期三楼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地 址:怀化市河西天星西路柒星商业广场二期商业楼三楼

联系人:贺文斌 联系人:杨 娟

电 话:139*****666 联系电话:15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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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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