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
四、具体内容: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一层原职工食堂拟配套安装7台柜式5匹(冷暖)空调设备(二级能效以上)。
详见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清单》
五、项目地址: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
六、预算金额:******.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2:《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八、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空调销售、机电设备销售、空调安装、维修、保养或机电安装工程等经营范围。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或几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翁同志 ;联系电话:******** 。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 13日。
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职工食堂空调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标准.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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